
1)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提高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具体来说:一是要继续提供稳定、经济、可靠的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地下水矿产;二是要加大低碳清洁能源矿产(油气、天然气水合物、地热、铀矿等)、大宗紧缺矿产和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
2)要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等“七大战略”和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支撑服务。着力推进地质工作由浅部向深部延伸、由传统地质工作向大地质工作转变,拓展地质工作领域,延伸地质工作链条。
3)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高质量的解决方案。加强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调查评价,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生态系统修复和治理等工作。
4)要为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基础性、先行性支撑服务。着力加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城市地质等专项工作,为重大工程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地质可靠的方案。
5)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及时、有效的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信息服务。一是加强各类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监测预警预报和风险评价基础理论研究;二是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调查预警相协调的监测预警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6)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肩负起“向地球深部进军”的历史使命,着力推进深地探测、深海探测和深空对地观测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加强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培养。
7)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地质矿产领域的合作力度,全面参与全球矿业治理,打造更为科学、有序的境外地质工作体系,促进全球矿业和地球科学发展。
8)要深化地质工作改革。坚持市场化、国际化和法制化的改革方向,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主体,推动矿业及其他相关产业发展。


